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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价格立法又被重提!新一轮讨论或将引发?

2022/4/13 13:53:34 作者: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公众号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到了推动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的计划,其中便包括业内人士已提出多年的“图书价格立法”。

《规划》在“规范网上网下出版秩序”部分提出:严格规范出版单位与民营机构合作,严肃查处“买卖书号”行为。加强出版物价格监督管理,推动图书价格立法,有效制止网上网下出版物销售恶性“价格战”,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压实网上出版有关单位和平台的主体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改进创新内容监管方式手段,加大网络游戏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乱象重拳整治,更好优化网上出版生态。

近十年来,图书零售价格乱象一直是书业的“痛”。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版业上下游再次发问“新书打折”带来的市场失序、生态失衡,不得不重省市场秩序治理之道。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出版传媒商报曾策划过两次专题报道——2010年1月22日《八五折十六问》专题,2020年3月6日《重省新书打折与市场秩序治理之道》专题,引发业界关注与热议。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业内人士强烈呼吁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比如全国政协委员谭跃、潘凯雄、于殿利联合提出《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其中指出——早在2010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国内图书出版业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期对图书零售中的折扣乱象进行必要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新书进入零售市场一年内不得低于8.5折销售”。然而这部被称为“图书禁折令”的“规则”推出不久,即因“三家发布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理由而夭折。

十年过去了,国内图书零售市场价格之争更趋激烈,乱象不绝。仅就新书而言,实体书店因种种客观条件所限一般是按定价销售,在特定的某个促销时段才可能按8.5到9.0折的优惠价促销。而日益庞大起来的电商特别是民营电商,新书销售的起步价大多就是7.5至8.0折, 5.0折腰斩乃至更低折扣也并非个案。

如此竞争,必然指向三种结果:一是一些实体书店不堪重负或倒闭或转业;二是出版方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提高图书定价,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三是间接导致图书品种总数的“野蛮生长”而单品种销量的日趋下降,出版业高质量发展进展缓慢。前两种情况在今年疫情严重时表现尤为明显。

书业零售中的这种折扣不平衡现象,因实体书店与电商各自的特性与诉求不尽相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完全不可能通过有序竞争而形成新的平衡。倘长此以往任其发展,受损的只能是国家安全和文化形象,是出版业自身包括创新性等在内的健康发展和众多阅读爱好者的基本权益。

为此,多位业内人士提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广泛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以立法方式制定图书交易规则:一要明确规定新书出版一年内不得以低于其定价的8.5折销售,有效解决线上线下折扣不一、恶性竞争的问题;二要强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者严厉制裁,以维护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及书业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别必亮对此也提出“低折扣如竭泽而渔 社店电共存共生”的呼吁。他认为,“新书打折”低价销售问题对实体书店以及上游出版商都造成严重的冲击。2020年伊始,电商就以5折卖书,并通过向上游出版社挤压利润来保证获利,给出版社结算折扣低至4折。给消费者让利,激发消费热情,这种营销行为本很正常,但当电商超低折扣趋于日常化,出版社喘不过气来,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出版社、实体书店和电商是互为依存的有机整体,加强合作、公平竞争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如今,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这一话题在《规划》出台后又被重提,同时引发新一轮讨论。


书号买卖怎么严查?价格是市场行为,对价格立法?

实质还是图书价格虚高,才会出现大折扣的销售竞争。

现在出版书定价都是虚高,电商实销价才是市场价。

先把虚高的书价给降下来吧,现在的书越来越贵买不起了。

买不起书了,你要价格保护那就买盗版去。

就不应考虑一下消费者的感受吗,书价为何不能市场竞争?

单独为一种商品价格立法合适吗?

图书尤其是教辅书全是高定价低折扣

……


其实不止这些讨论的声音。

虽然国外众多发达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等形式确定图书定价制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就国内而言,业界对于新书限价问题的统一共识是,新书打折问题是长期存在的顽疾,没有完备的限制方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而可以肯定的是,尽量平衡各方利益的限制方案应该是既不违背市场规律,又有良币驱逐劣币的导向性。

每年两会期间,关于新书限折的提案反复被我国出版界人士重提。除了上面提到的2020年两会《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提交了“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图书市场秩序”的提案。该提案引得业界人士叫好声不断,但至今未得到落实和有效执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早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行业内部价格进行统一规定,即规定统一的市场销售商品最低折扣,属于变相对经营者商品的最低价格、定价标准及商品最低折扣进行了超越权限的限制,既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涉嫌价格垄断,有可能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无效。这需要从立法上得以根本解决。

在英国、美国、以色列等国家,《反垄断法》给图书定价制打上了违法的标签,但行业的自律对实体店与电商的恶性竞争,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可以看到的是,没有图书定价制,出版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否确定合适的批发价,并确保图书有最大的销量。出版社和书店陷入愈演愈烈的价格战中,出版社的收益日益缩水。

事实证明,限价难以推动,出版企业几乎无法通过自行联合达成共识。“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出版商当然清楚电商压价是对出版价值的严重破坏,但在“剧场效应”的困局下,作为利益个体的出版商独木难支,每个企业都不希望自己被抛弃,当局部利益大于整体利益时,想要站出来履行责任担当、维护行业秩序,而牺牲自身利益的行为不切实际。

在市场秩序一时得不到有力规范的情况下,除了通过提高书价来应对“软”“硬”成本的上升之外,出版商也在新技术驱动下开始绘制属于自己的商业蓝图。与渠道商积累流量的路径不同,出版商以内容为王,在依靠平台开展多维互动过程中建立品牌,为图书作品的价值触角向不同领域延伸。

当下出版行业还有一个真正的痛点是版权保护,当图书价格和折扣因各方利益冲突而僵持不下时,出版商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产品的真正优势——基于图书产品的著作邻接权。业界应当对此有更加深刻的共识,维护出版商的版权利益,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版权保护机制方面加以重视。